新闻动态
消费者应对劣质湿毛巾说“不”
- 2016-08-02 10:20:14
-
消费者在使用一次性湿毛巾的时候往往是处于被动的状态,饭店提供什么湿毛巾,消费者就只能使用什么湿毛巾,根本没有挑选的余地。在这里给消费者几条建议,在拿到湿毛巾的时候不要急于使用,仔细观察一下,多给自己一点主动,对劣质湿毛巾说“不”。
看生产日期:正规湿毛巾产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清晰,而一些地下加工场故意将生产日期打的模糊难以辨认,以蒙骗消费者。
餐饮行业提供给消费者的一次性湿巾在使用后不允许再回收。但曾有报道说外省市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瞄上了质地尚可的湿毛巾,将使用过的毛巾以极低的价格回收再加工处理,重新包上精美的包装送进了饭店、宾馆的现象。消费者在使用一次性湿毛巾产品时可通过观察毛巾本身来判断,一般已使用过再经清洗漂白的湿毛巾纤维稀疏,纹理不均匀,表面起毛,而且在使用时有氯气味漂白剂,再加上香精的味道十分难闻。此外,由于我国目前对一次性湿毛巾产品添加的防腐剂并未作种类和限用量的规定,一些企业为了保证湿毛巾微生物符合要求,任意使用各种防腐剂或加大防腐剂浓度,微生物虽然得到了控制,但其中所含有的防腐剂会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曾经有报道称,消费者在饭店就餐后发生了脸部红肿瘙痒的症状,就是使用了防腐剂浓度过高的湿毛巾引起的。消费者应避免使用一次性湿毛巾直接擦眼睛、中耳及粘膜处;使用湿巾后若出现红肿、发痒、刺激反应等症状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即使使用了一次性湿毛巾,在用餐结束后也应洗手,因为湿毛巾中含有的防腐剂等化学成分会残留手上,留下化学危害的隐患。
-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打印] [返回上页]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