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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饭店承办三桌以上年夜饭须备案
- 2015-07-12 11: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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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到2月28日,全市范围内进行“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承办2015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其经营资质必须符合要求、禁止超范围经营。“年夜饭”定制数量要与接待能力相符,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食药监部门还将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肉及肉制品、禽类、食用油、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饮具等购进、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原料。
“年夜饭”食品留样
承办2015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留样食品需在专用留样盒内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每份样品不少于100克,并做好留样登记。
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报告,一旦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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